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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德州东站以东区域

娱乐新闻 2025年07月29日 06:26 4 aar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边临镇生金刘村、冯家寨村、边临镇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边临镇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边临镇生金刘村、冯家寨村、边临镇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地块1-3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地块1:四至范围三八路以北,崇德十二大道以东;面积:0.03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302公顷。

  地块2:四至范围三八路以北,崇德十一大道以西;面积:1.081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0813公顷。

  地块3:四至范围三八路以北,崇德十一大道以西;面积:0.801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8013公顷。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陵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78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农村村民住宅(或者工矿企业)补偿费标准。按照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德政办发〔2014〕22号)的规定执行。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德州天衢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1.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德州天衢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7日。

  2.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经听证确需进行调整的,本机关修改完善后予以公布。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3.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边临镇生金刘村民委员会、冯家寨村民委员会、边临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的,可以在办理补偿登记时一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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