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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期几起热点事件看舆情和法律的复杂关系

娱乐新闻 2025年08月24日 09:31 7 aaron

  在当下,“凡有事,必通报”的做法,正在成为一种惯例。这种舆情通报成为一种特殊的沟通交流的渠道,考验了国家和地方的社会治理的能力。

  一方面,地方需要迅速应对突发危机,以严肃认真的调查通报平息舆情;另一方面,国家和相关部门也在这种互动中,了解社情民意,完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在国家和社会、发展和安全、国际和国内双循环的诸多关系中,实现艰难的平衡。

  不为人知的是,一个重大的 *** 舆情,事发地的调查、通报,自始至终都是处于上级部门乃至中央相关部门的关注指导之下的。这不光令地方在调查的初始阶段如履薄冰,认真履职,还要考虑一旦通报失误,民意反弹,上级提级调查,亲自下场,地方就会遭遇问责。所以,担心调查弄虚作假、通报敷衍了事,虽可理解,却并无必要。但是,网民的质疑、猜测,乃至“阴谋论”,并非毫无价值,实际上,它构成了一种群众监督的形式,也是一种天然的社会监督机制。地方 *** 在调查通报的时候,反倒需要研判网民的这种质疑和猜疑的社会心理,并以此为调查通报的痛点需求来进行满足和化解,否则,通报往往难以成功。

  地方 *** 在多方的压力之下,唯有认真做好调查通报,才能涉险过关。这也会倒逼地方敬畏网民群体、敬畏 *** 舆论,从而更为科学地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和责任。一旦认识到自己处于 *** 的监督之下,网民时时会以 *** 留言和 *** 批评作为评价工具和投票行为,地方的领导干部就会认识到权力背后的职责和义务。舆情以倒逼之力,推动地方治理的完善,也会客观上推动勤政廉洁的观念深入人心。

  这种对标网民群体的满意度、以他们的满意度为最终目标的倒逼做法,正在推动中国社会走上一个更为科学理性的发展道理,让地方 *** 认识到“执政为民”的真正意义。这种自下而上的民意倒逼,和自上而下的政策指导,构成了地方 *** 治理思维中的“双通道”,有利于修正和矫正地方的发展思路,确保地方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或者,不那么坏的道路上。

  所以,我们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到当下各地纷至沓来的事件通报,会有新的视角和新的理解,认识到调查通报正成为引导地方治理的一个牛鼻子,倒逼地方完成自我更新、自我转型,然后是迭代升级,向前发展。

  通报一旦出台,就会遭到无数网民的“抵抗性阅读”,也就是带着挑剔、责难乃至成见和偏见来阅读,这常常导致通报一抛出,就会引发巨大的负面反响。

  但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是互动交流中的正常现象。因为从 *** 舆情的原理来说,那些接受了通报观点的人们,和对此抱以中立态度的人们,更倾向于保持沉默,而那些依然不信任的网民,会在 *** 发起又一次的舆论冲锋,表现在 *** 舆论上,就是很多的负面评论,而肯定的的观点反倒较少。

  无论如何,通报都是必须的,它构成了突发危机关键时刻的沟通交流,成为一个畅通的渠道,从而有利于信息的流动,和情绪的宣泄,最终留下的是事件的真相和秩序的稳定。不通报反倒是最坏的做法,如同网民以 *** 民意的汹汹之势进逼地方城池,而地方城门紧闭,反倒激起了网民更大的情绪不满。

  虽然通报的思维本意是好的,地方 *** 也认识到一份好的调查通报,是抵押上自己的身家性命的,肯定会全力以赴的,但是也要看到,当下的通报工作,还是有很多的改进空间的。

  就以最新的协和医学院的肖某董某莹的再次通报,和广西“亮证女”事件的通报来说,网民的诉求有些转向了。

  这是一个好现象,起码意味着,通报在历经各种质疑和不信任之后,慢慢站稳了脚跟,通报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正在扎根。网民开始从“是不是真相”的底层信任问题,转向“问责严不严”的工作要求问题,实际上是对以通报为龙头的系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上述两个通报看,网民在基本认可了通报给出的事实层面之外,更多希望对于当事人给出更严厉的问责。“高举轻放”“罚酒三杯”成为网民留言的高频词。

  这说明了一个心理现象,在历经多年的事件爆发、通报发布这样的节奏频繁洗礼之后,网民出现了一定的心态疲劳,他们已经不再满足于仅仅看到真相、获得情绪安抚,而是希望获得实实在在的舆论结晶和法治成果。尤其今天很多的专家学者成为意见领袖,他们对于这方面的需求更为迫切,并引领了网民的诉求转向。

  网民正在追求对于当事人的问责程度达到和事件的严重性、社会公平的破坏性相匹配的力度。所以会对通报中对于当事人的处理,常常感到力度不够,认为是体制内的“罚酒三杯”的惯用做法,是一种对于错误行为的一种绥靖行为。如果没有足够的惩罚力度,就没有杀伤力和警诫力,难免再次出现类似行为。

  比如,网民对于类似重大事件中的公职人员的行为,不再认为是违规,而更多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认为不应当仅仅认定是行为失当或者简单违规,而应该从法律出发,进行严格的追责,并给出法律的制裁结果。

  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博弈和拉锯战。对于调查组方面来说,很多公职人员的错误行为,是工作中的偶发行为、过失行为,是体制可以容忍的现象,只要进行警诫、处分等方式,当事人痛改前非,依然能够恢复秩序。但是对于网民来说,一次错误行为就暴露了价值观和权力观,乃至是非观,如果不严厉问责,乃至开除出公职人员队伍,不光没有警示作用,也是一种对于调查工作的敷衍。

  实际上,这正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两种心态。对于监督者来说,不会放过任何一次的亮剑的机会,认为宽容就是放任,只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果断决绝,才能给所有人带来震撼,想想,如果给所有人都犯错的机会,那不是宽容,带来的后果是错误总是出现,历史总是重演;

  对于被监督者来说,监督需要人性化、理性化,如果一次工作中的失误就斩尽杀绝,难保人无完人,苛责之下,难以容错,那么人人战战兢兢,创新和探索,只会流于空谈。道理很简单,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如果出现破坏就问责,不如原地踏步。

  在近期一些舆情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两个法律宣判事件,引发了人们的关注,也让人们看到法律角色的重要性。

  一是,8月18日,广东省湛江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而其此前被认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是典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据媒体报道,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将叶家祖孙三代3人杀死,包括一名不到2岁的婴儿。

  二是,7 月 25 日,武汉经开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肖某的行为系因 “特应性皮炎” 发作导致的抓痒,无法认定肖某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这两个法律宣判都引起了网民围观,也提振了对于法律的信心。案件宣判对于今天的舆情应对是有极大的启示的。

  我在前文多次提出过一个观点,那就是今天的舆情应对和舆情通报的做法,不是法治手段,也不是制度性做法,甚至一些舆情调查组的做法是违背法治精神和制度建设的。

  很多通报的本质,是满足舆情中网民“快意恩仇”的道德诉求,追求息事宁人,对于群体进行情绪和心理的安抚,给愤怒网民群体一个说得过去的“说法”。当然,这个过程确实是有问责处理行为的,但是很多网民并不买账,认为高举轻放。而对于调查组来说,这样的问责处理,已经是属于较为严厉的破例行为了。在现实考量和网民期待之间,存在一个落差和冲突,就是上文谈到的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心态差异问题。

  至于真正涉及到法律法规的东西,通报常常会补充说“再进一步调查核实中”。从现实来看,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常常是由法律部门再进行另外的通报处理,真正进入司法程序。这意味着,对于一个涉及到的法律的舆情事件,常常是通报在先,然后司法再介入处理,是个渐进的、系统性的过程。

  但是网民却不会这样看待问题。他们不会顾及到体制内多部门分工的复杂性,以及各种程序流程的合规性。再加上调查是个严肃的政治行为,又必然会涉及到调查的取证、责任的厘清、权力的切割等方方面面,还有个责权利的平衡问题,其实充满了艰难险阻,这需要时间和过程。但是网民会自然地将调查行为视为统一的官方行为,调查组可以代表官方进行统一的处理和宣判,可以将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同时调查、同时通报。就是说,网民对于体制内各种流程和环节的不熟悉、不理解,也客观上加剧了双方冲突,也是引发舆情的重要因素。

  当然,更要看到,我们今天很多的通报,是历史沿袭的防“闹”、怕“闹”的思维的产物,依然追求息事宁人。一旦尘埃落定,地方就如蒙大赦,至于总结反思,常常无心无力。这也导致舆情成为一次次被放过的学习提升机遇。

  多年以来,地方 *** 将应对舆情当做自己的天然职责,权力常常替代了法律,以利益交换、情绪安抚等手法代替了法律的裁决。虽说处理效果立竿见影,但是导致的后果影响深远,那就是不少人就此无视法律,开始和权力博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闹”。一旦人多势众“闹”起来,地方 *** 常常步步后退,步步溃败,最终越过底线,和网民达成“城下之盟”,客观上又鼓励了闹的逻辑。

  今天我们看到的各种 *** 舆情,在过去的历史上都能找到同样的类别、同样的痕迹,实际上,是同样舆情的多次重演而已,历史在原地打圈圈。这源于,地方 *** 总是满足于息事宁人,很少以法律法规的手段严肃应对处理舆情,总是之一时间伸出权力之手,结果导致舆情应对陷入了“周期律”的恶性循环,并在这个过程中,法治精神被冷落,实际是伤害了法治精神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就以武大的事件来说,虽说至今很多事件细节尚未公布,但是可以想到的是,自从法院在7月宣布肖某不构成性骚扰以来,武大管理层何曾有过一日安宁?今天回溯根源,更可能是当初防“闹”、怕“闹”,而拿出一个处分,当时以为就此可以息事宁人,高枕无忧,但是未料当初做法贻害无穷,到今天进退两难,步步是坑,并勾连诸多舆情风险,未来肯定还有乱摊子需要收拾。这是一堂生动的舆情课。

  值得关注的是,网民对于武大事件的批判性围观,更大的武器就是上述的法院宣判结果。这意味着,法律才是网民更为信赖的裁决标准,而且是终极的标准。那些传统的舆情应对的方式 *** ,一旦时空条件转换,或者人心反转,更可能会被推翻,失去合法合理性,转而成为一枚回旋镖。比如当年的纪律处分,在时空中漫游两年之后,在今天遭遇了法律的最终裁决之后,又急遽原路返回,击打在了这所百年名校的身上。

  如果我们在通报中,贯彻以法治的思维,而不再是以往防“闹”、怕“闹”的思维,这或许才是一种治理思维的重大跃迁,是个真正的进步。这意味着,我们的通报在平息事件、安抚网民群体情绪之后,更着眼于社会治理的可持续发展,追求社会的真正进步。

  在舆情的应对中,需要以制度化的形式将舆情的成果固定下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重演,这需要在以下两点进行固化:

  一是形成舆论的结晶。就是说,一个重大的舆情事件发生后,需要成为一个 *** 空间里的舆论成果,网民都视此为一种文化禁忌和善恶标准,并以此成为善恶的一个界定标准;

  二是形成法治的成果。一个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后,相关法律需要完善,并且以打补丁的方式,推动法律在现实操作中顺利落地,以法治成果的方式,为社会圈定一个雷区,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或者发生就必遭法律的雷击

  只有制度化、法治化才能确保小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并确保了社会的长治久安。这才是舆情应对的科学思路,真正做到以舆止舆,吃一堑长一智,优化社会土壤,实现社会治理的真正优化。

标签: 最近时政新闻热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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