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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生活百科 2025年08月09日 13:00 2 aaron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要认真总结上年度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抓紧编制本单位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经单位领导审定后于3月25日前在本单位政务网站上发布,并将电子文档报送县电子政务办(联系人:赵阳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修订工作。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于3月25日前在本单位政务网站上发布,并将电子文档报送县电子政务办。

  三、做好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调查工作。有关单位要于3月25日前将下列情况报送县电子政务办:2013年度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部门自筹资金)进行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单位,需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含项目名称、建设方案、资金额度、建设进度等);2014年度已安排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单位,需报送项目计划情况(含项目名称、技术方案、资金预算、进度安排等);县财政局需报送2013及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资金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县电子政务办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9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将各部门政务网站统一整合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需新建、改建本单位政务网站的,应向县电子政务办提出申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新建、改建。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信息专干,做好本单位政务网站的日常管理、信息编发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保障工作。各乡镇每月在本单位政务网站发布信息不少于10条、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每月在本单位政务网站发布信息不少于8条、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的单位,要做好专栏信息保障工作。县电子政务办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衔接,重点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频道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频道民生服务信息的梳理更新工作,同时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六、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增强利用网络引导舆论、促进工作的意识,主动做好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网站广泛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服务程序,解答民生疑难问题。要积极参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嘉宾访谈活动,围绕“拼搏创新业、建设新澧州”总要求和“体制大改革、项目大攻坚、小康大提速”战略部署,推介工作,展示形象。要加强网上投诉处理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和《澧州论坛》等栏目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回复工作,确保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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