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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校园霸凌者自称“进警局十多次了怕什么”被打女孩家人发声!

新闻热点 2025年08月07日 05:11 1 aaron

  8月5日,江油市教育局回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他们是前些日子才知道此事,这些天一直加班处置。校园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否不到位,根据后续调查,或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视频中,在一处校外闲置的楼内,3名女孩一直跟着1名白衣长发女孩。视频拍摄者问,“你还想往哪里走?”白衣女孩走到一处角落,主动跪在了地上,两名女孩随即对其面部掌掴、脚踹。

  其间,白衣女孩说,“你们打痛我,我老汉儿(四川方言,父亲)要报警,真的要报警。”对此,霸凌者认为对方在吓唬她们,“威胁我们,你以为我们怕你?又不是没进去过,我已经进去(派出所)十多次,没有二十分钟就出来了。”

  8月4日,江油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调查,2025年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在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

  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介入,及时安抚慰问受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

  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据热度新闻报道,8月4日,受害人赖某某的家属透露,赖某某并非首次遭遇此类欺凌,此前就曾多次遭受涉案人员的霸凌欺负。

  对于网络上流传的 “霸凌直接原因与孩子母亲是聋哑人有关” 这一说法,家属表示,孩子的母亲确实是聋哑人。

  家属明确表示,截至目前,施暴方家属均未出面道歉,他们强烈要求官方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施暴方家属必须出面道歉,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此外,家属还提到,虽然事情已经发生10多天,孩子的情绪目前趋于稳定,但心理上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后续还需持续的心理关怀与疏导。

  8月5日,绵阳网警发布信息称,经核实,3名违法人员的父母分别为:2人无业、2人在省外务工、1人为本地售货员、1人为本地外卖员,所传违法人员父母职业身份信息为谣言。

  8月5日,记者联系到绵阳市教体局,工作人员说,案件的办理权限仍在江油市,他们已经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配合处置。

  同日,记者从江油市教育局了解到,江油市委、市政府统一调度处置此事,目前,这件事由警方立案调查,他们主要对孩子和其母亲等进行心理辅导。

  关于校园霸凌的排查防治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教体局相关股室一直都有开展相关工作,校方也有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委员会,“我们和学校也是前些天才知道这件事的。”

  女孩家属称其多次被校园欺凌,是否意味着校园霸凌排查、防治工作不到位?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应,表示霸凌事件目前关注度很高,这些天他们一直在加班处理。其称,不可否认校园欺凌的摸排工作有难度,事发前,相关股室可能并不掌握情况。

  该工作人员说,受害者及其家属的问题处置结束后,上级可能会对学校等相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置。校长及相关人员是否有责任,需要后续根据调查结果处置,“这都是后续可能开展的一些工作。”

  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东晨律师说,本案中,警方对未成年霸凌行为人的处置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法规,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刘东晨强调,警方的处置结果,并非整起案件的调查结果,最终的调查结果,以个案为鉴,对霸凌者所称“进去十多次,没20分钟就出来”,女孩家属称曾多次被欺凌等情况,为什么没有及时介入处置等,应进行深入调查。

  刘东晨分析,若霸凌者所言属实,那么,警方是否及时与校方沟通了情况?是否对霸凌行为予以了处理?是否及时通知了双方家长参与解决事件?校方对霸凌行为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若女孩家属所言属实,那么校方是否曾收到女孩或其家长的反映?是否依据教育部要求,通过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处置?学校校长、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的电话等是否公布?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欺凌防治主题班会,以及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进行专题培训等?

  刘东晨表示,教育部特别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加强对教师和家长教育引导;要在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防建设等方面给予学校必要的指导与支持。对于这次引发广泛关注的校园霸凌事件,有关部门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对于未认真履行相关责任的部门和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纪律或行政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7月22日22时许,赖某某在其父亲陪同下到江油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当场受理后,赖某某到医院就诊检查。赖某某就医后返出所配合询问、取证。

  7月23日凌晨,刘某甲、彭某某2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日,公安机关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经研判后将该案立为寻衅滋事治安案件,并依法告知赖某某及其父亲。

  7月24日至8月3日,城北派出所传唤和通知该案全部参与人、在场人开展调查取证,并委托伤情鉴定。

  8月3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要求(伤情鉴定需在临床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进行,通常时间为受伤后1周至2周),法医在赖某某复查排除隐匿性骨折后,对其伤情鉴定,鉴定意见为轻微伤。

  记者从办案人员处了解到,打人女子中的刘某甲曾经有过一次因纠纷在派出所接受调解的记录。彭某某、刘某甲上述言论系担心受害人报警,故意夸张吓唬受害人。

  记者采访了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律师,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均在最重的处罚幅度内予以了处罚。

  目前,已开展对打人者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相关工作,“专门学校的专门教育是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特殊矫治措施,以分级分类教育、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为核心,对学生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该律师说。

  截至发稿,记者了解到,打人者及其家长已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赖某某家人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希望网友们不要再转发视频,以免对娃儿造成更多伤害,我们希望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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