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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禁止野钓的地方

情感透析 2025年08月13日 04:48 1 aaron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江津禁捕水域全面禁钓,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捕捞、垂钓等违反禁钓期有关规定的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江津区长江干流珞璜镇地维大桥至江津区石蟆镇川渝交界处是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划定为禁钓区,常年禁止垂钓。

  以下非法垂钓行为,视为情节严重,将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之规定,予以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使用国家公布的禁用钓具,或者使用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等以垂钓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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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江津禁捕水域全面禁钓,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捕捞、垂钓等违反禁钓期有关规定的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禁钓区域src=以下非法垂钓行为,视为情节严重,将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之规定,予以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3个月内两次及以上有非法垂钓行为的;(二)在禁钓区、禁钓期进行垂钓的;(三)使用两根鱼竿(鱼线)进行垂钓且留取的钓获物重量或规格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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